参观守则

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位於三栋屋博物馆)内的展品,并让参观人士有一个舒适的环境,请留意以下参观须知:

  • 本中心内请勿使用闪光灯/照明器具或脚架拍照或录影。
  • 请勿涂污或损毁博物馆内的展品丶装置丶墙壁及设施。
  • 本中心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客家围村,建筑物内的楼层或地面高度不一(如拱门丶阁楼丶台阶丶门槛等位置),麻石地面或会因天气潮湿或下雨而较为湿滑,请勿奔跑或嬉戏,以免发生意外。
  • 在中心内,请勿吸烟或饮食,以保持地方整洁。
  • 参观期间请保持安静,请勿喧哗。
  • 入场人士必须遵守《博物馆规例》(第132章第105I条)及本中心任何因应需要而另订的其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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