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

背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一向重视保护香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并且致力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识,让市民明白保护这些文化资产的重要性。为进一步推展非遗的保护工作,香港特区政府於2018年年底拨款三亿港元以推行「非遗资助计划」,推动社区参与和加强对香港非遗项目各方面的保护工作。「非遗资助计划」是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非遗办事处负责推行及管理,并经谘询非物质文化遗产谘询委员会及辖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委员会(非遗资助委员会)的意见后,制订资助范畴及内容。

 

「非遗资助计划」设有「社区主导项目」及「伙伴合作项目」。康文署欢迎合资格的本地团体和人士构思具意义的「社区主导项目」,透过资助支持社区推行及参与和非遗相关的活动或项目。康文署并邀请合资格的本地机构和人士申请「伙伴合作项目」,与非遗办事处合作推行具特定主题和内容的项目,从而加强本地非遗的保护工作。

 

 

宗旨及目的

「非遗资助计划」旨在支持拥有相关资历的本地团体和个人进行与本地非遗有关的计划,以期达到以下目的:

  1. 加强保护丶研究丶教育丶推广丶传承本地非遗项目;
  2. 支持本地非遗传承人及传承团体的传承工作;
  3. 推动社区参与保护本地非遗的工作;及
  4. 提升公众对本地非遗的认识丶了解及重视。

 

资助申请

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申请已於2025年1月27日中午12时正截止,可按此参考《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申请须知》。

 

 

评审准则

评审资助申请的准则如下:

  1. 计划符合「非遗资助计划」的目的,以及具文化价值,并能有效展现有关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
  2. 计划的概念/构思具独特性,活动执行形式适切可行;
  3. 申请者具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及有良好的往绩;进行和参与计划的本地人员包括有关非遗项目的本地传承人/团体的成员,或本身具备相关的文化艺术水平或行政能力丶资历丶经验或名声;及
  4. 计划具社会效益,包括在本地学界/校园或不同社区/社群推广丶保护和传承非遗。

以上四项评审准则的比重均等。

 

 

评审机制

非遗资助委员会将根据既定准则、指引及程序,评审资助申请。康文署收到非遗资助委员会提出的资助建议后,会按既定程序作最终批款决定,以及决定资助金额和资助条件。就评审机制的程序和安排,康文署保留最终决定权。

 

 

过往申请须知

《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申请须知》

《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申请须知》(只提供繁体版)

《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申请须知》(只提供繁体版)

《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申请须知》(只提供繁体版)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 —「2020年伙伴合作项目」申请须知》(只提供繁体版)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 —「2020年社区主导项目」申请须知》(只提供繁体版)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 —「2019年伙伴合作项目」申请须知》(只提供繁体版)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 —「2019年社区主导项目」申请须知》(只提供繁体版)

 

 

新闻公报

昔日新闻

 

 

年报

2023年报(只提供繁体版)

2022年报(只提供繁体版)

2021年报 (只提供繁体版)

2019 — 2020年报 (只提供繁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