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

背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一向重视保护香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并且致力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识,让市民明白保护这些文化资产的重要性。为进一步推展非遗的保护工作,特区政府於2018年年底拨款三亿元以推行「非遗资助计划」,推动社区参与和加强对香港非遗项目各方面的保护工作。资助计划是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非遗办事处负责推行及管理,并经谘询非物质文化遗产谘询委员会(非遗谘委会)的意见后,制订资助范畴及内容。

 

 

宗旨及目的

资助计划旨在支持香港市民和团体进行与非遗有关的计划,以期达到以下目的:

  1. 加强保护丶研究丶教育丶推广丶传承本地非遗项目;
  2. 支持本地非遗传承人及传承团体的传承工作;
  3. 推动社区参与保护非遗的工作;以及
  4. 提升公众对非遗的认识丶了解及重视。

 

评审准则

  1. 计划符合「非遗资助计划」的目的,以及具文化价值,并能展现有关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
  2. 计划的概念/构思具独特性,活动执行形式适切可行;
  3. 申请者具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及有良好的往绩;推行计划的人员包括有关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团体的成员,或本身具备相关的文化艺术水平或行政能力丶资历丶经验或名声;
  4. 计划的社会效益,包括在学界/校园或不同社区/社群推广丶保护和传承非遗。

以上四项评审准则的比重均等。

 

 

评审机制

非遗谘询委员会辖下非遗资助计划委员会根据上述准则丶指引及程序,评审资助申请。康文署收到非遗资助计划委员会提出的资助建议后,会按既定程序作最终批款决定。如申请获得资助,康文署会参考小组的建议,决定资助金额及资助条件。就非遗资助计划的评审程序和安排,康文署保留最终的决定权。

 

 

鸣谢

获资助者须於计划的宣传资料和出版物上,展示康文署及非遗资助计划的标志以作鸣谢。

 

 

新闻公报

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昔日新闻

 

 

年报

2019 — 2020年报 (只供繁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