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型大小

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背景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 的规定,各缔约国应在社区丶群体和相关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下,确认和确定境内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遗) 项目,以编制非遗清单,作为保护的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香港特区政府) 於2014年6月公布首份香港非遗清单。

 

 

更新「非遗清单」

《公约》第十二条列出「为了使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确认以便加以保护,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拟订一份或数份关於这类遗产的清单,并应定期加以更新。」非遗谘询委员会根据调研结果推荐34个「非遗清单」建议增补项目,香港特区政府於2024年8月27日至9月23日期间发布有关建议增补项目,收集公众意见。

 

非遗谘询委员会参考了公众意见後,同意把该34个项目纳入「非遗清单」,并建议整合为27项,「非遗清单」项目数量由480个增至507个。更新的「非遗清单」最後获香港特区政府确认,并於2024年12月公布。

 

按照《公约》的五个类别,纳入香港非遗清单的507个项目分布情况如下:

 

类别

主项目

副项目

总数 *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

10

14

21

表演艺术

22

18

35

社会实践丶仪式丶节庆活动

79

264

310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4

4

7

传统手工艺

105

42

134

总数 *

220

342

507

* 每个类别及所有类别合计的「总数」,已扣减那些因带有次项目而被重复计算的主项目数目。 )

 

 

若公众希望向非遗办事处建议有价值的传统项目及提供相关的现存文字记录丶档案及录像资料,请填妥香港非遗清单申报表,并透过电邮丶传真丶邮寄或亲身递交表格到本处。

 

香港非遗清单甄选准则经非遗谘询委员会详细讨论并通过,详列如下:
  1. 项目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并能反映香港的历史源流;
  2. 项目具有维系社区关系的作用,并能反映社区的认同感和持续性;及
  3. 项目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

 

 

过往的「非遗清单」

首份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 (2014年6月)

 

 

新闻公报

康文署公布更新「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及「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24年12月)

香港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今日公布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