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香港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於2017年8月14日公布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非遺代表作名錄」),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特區政府) 提供參考依據,就保護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遺),特別是具有高文化價值和急需保存的項目,在分配資源和採取保護措施時訂立緩急先後次序。

 

首份「非遺代表作名錄」涵蓋20個項目, 其中10個項目,即南音、宗族春秋二祭、香港天后誕、中秋節—薄扶林舞火龍、正一道教儀式傳統、食盆、港式奶茶製作技藝、紮作技藝、香港中式長衫和裙褂製作技藝和戲棚搭建技藝是由非遺諮詢委員會從首份香港非遺清單上的480個項目中,經審議後作出推薦。香港特區政府並於2017年2月至5月期間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共收到200多份公眾意見,大多數贊成將這10個項目納入代表作名錄。

 

首份「非遺代表作名錄」亦包括已被列入更高門檻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並自動成為代表作名錄的10個本地項目。該10個項目分別是粵劇 、西貢坑口客家舞麒麟、全真道堂科儀音樂 、大澳端午龍舟遊涌 、中秋節—大坑舞火龍 、長洲太平清醮 、香港潮人盂蘭勝會 、黃大仙信俗 、涼茶及古琴藝術 (斲琴技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