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

背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一向重視保護香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並且致力提高公眾對非遺的認識,讓市民明白保護這些文化資產的重要性。為進一步推展非遺的保護工作,香港特區政府於2018年年底撥款三億港元以推行「非遺資助計劃」,推動社區參與和加強對香港非遺項目各方面的保護工作。「非遺資助計劃」是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非遺辦事處負責推行及管理,並經諮詢非物質文化遺產諮詢委員會及轄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委員會(非遺資助委員會)的意見後,制訂資助範疇及內容。

 

「非遺資助計劃」設有「社區主導項目」及「伙伴合作項目」。康文署歡迎合資格的本地團體和人士構思具意義的「社區主導項目」,透過資助支持社區推行及參與和非遺相關的活動或項目。康文署並邀請合資格的本地機構和人士申請「伙伴合作項目」,與非遺辦事處合作推行具特定主題和內容的項目,從而加強本地非遺的保護工作。

 

 

宗旨及目的

「非遺資助計劃」旨在支持擁有相關資歷的本地團體和個人進行與本地非遺有關的計劃,以期達到以下目的:

  1. 加強保護、研究、教育、推廣、傳承本地非遺項目;
  2. 支持本地非遺傳承人及傳承團體的傳承工作;
  3. 推動社區參與保護本地非遺的工作;及
  4. 提升公眾對本地非遺的認識、瞭解及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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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申請

2024年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申請已於2025年1月27日中午12時正截止,可按此參考《2024年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申請須知》。

 

 

評審準則

評審資助申請的準則如下:

  1. 計劃符合「非遺資助計劃」的目的,以及具文化價值,並能有效展現有關非遺項目的文化內涵;
  2. 計劃的概念/構思具獨特性,活動執行形式適切可行;
  3. 申請者具相關知識和技能,以及有良好的往績;進行和參與計劃的本地人員包括有關非遺項目的本地傳承人/團體的成員,或本身具備相關的文化藝術水平或行政能力、資歷、經驗或名聲;及
  4. 計劃具社會效益,包括在本地學界/校園或不同社區/社群推廣、保護和傳承非遺。

以上四項評審準則的比重均等。

 

 

評審機制

非遺資助委員會將根據既定準則、指引及程序,評審資助申請。康文署收到非遺資助委員會提出的資助建議後,會按既定程序作最終批款決定,以及決定資助金額和資助條件。就評審機制的程序和安排,康文署保留最終決定權。

 

 

過往申請須知

《2024年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申請須知》

《2023年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申請須知》

《2022年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申請須知》

《2021年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申請須知》

《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 —「2020年伙伴合作項目」申請須知》

《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 —「2020年社區主導項目」申請須知》

《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 —「2019年伙伴合作項目」申請須知》

《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 —「2019年社區主導項目」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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